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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2021年专利预审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1]   [来源:保护中心]  [点击量:]  [关闭]

 

各潜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2021年专利预审管理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24.7万元。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手册(试行)》文件精神,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对预审系统中的信息安全、资源对接、规范标准有统一要求。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建设高效的、标准化的知识产权预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保护中心预审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和平台化,提高业务管理和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需采购专利预审管理平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院中国专利大厦。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的全国专利数据管理职能,并拥有全国专利数据的使用权和经营服务权,该中心的预审管理平台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以云服务模式向全国各保护中心提供的唯一可实时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主体数据验收的预审平台。

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必须无缝对接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的预审管理平台,才能实现数据的实时交换、上传和数据跟踪,否则将难以实现四川省涉及专利的相关服务(包括注册备案、专利预审、复审、无效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预审全流程电子化功能)。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确定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为唯一合法供应商,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广场7A8 

邮编:610000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28-62075135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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