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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在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http://www.scip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邮编:610041,电话:8557829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实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以健全信息载体为手段,多渠道、多层面公开政府信息,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对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塑造我局形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

      (二)工作规范,责任落实。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内容》、《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络运行及管理规定》,明确了各处室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按照知识产权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平台,丰富内容。

      继续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局网站栏目和内容,在人民网开通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举办全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和通讯员业务培训班,我局各处室、全省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的通讯员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局知识产权信息港网站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392条,累计9219条。在省征信系统,新增征信信息3150条。在政府系统公开目录系统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累计1197条。受理局长信箱10件,均做到了及时受理,按时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网站、政务微博、广播电台“阳光政务”节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载体建设,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在预算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对局网站进行了改版,更新了4台服务器和一个存储设备。配备专职网站管理员进行技术管理,安全设施齐全。

      七、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特别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迅速、准确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快整合网站资源,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增加更多互动栏目和内容,完成局门户网站改版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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