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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资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2]   [来源:产业促进处]  [点击量:]  [关闭]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激励和引导我省知识产权全面创新,引导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降低融资成本,依据《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中心决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专利权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质押已获取贷款的项目。资助包括质押产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专利保险保费。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并填写《省级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申报书》;合作银行可单独组织申报。

  (二)申报程序。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银行)提出推荐意见,汇总报送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请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统筹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汇总;申报单位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报送材料:加盖公章的统计表、省级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申报书、推荐函纸件各1份,同步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sczlss@163.com ;

  (三)同一单位当年相关金融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四)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罗宇 唐湘潍 

  电话:028-85577071 85577629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   

  邮编:610041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3月2日

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省级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