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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专利预审审查员实践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1]   [来源:保护中心]  [点击量:]  [关闭]

  

  

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及相关备案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服务地方经济创新发展,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四川保护中心”)深入推进“贴近创新主体、贴近创新型企业”活动,持续扩大四川保护中心业务在全省的覆盖范围,为我省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面向全省征集专利预审审查员实践点,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工作,进一步了解创新主体实际需求,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切实为创新主体做好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践点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单位;

  2.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示范园区优先;

  3.四川保护中心的备案单位。

  (二)实践点业务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或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具有相当产业优势,形成较大产业规模。

  (三)实践点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四)实践点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且有具备一定培训经验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师或讲师,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有支撑专利预审审查员实践活动的条件。

  二、实践安排

  (一)实践点工作内容:根据四川保护中心的委托和安排,实践点具体承接预审审查员专业技术实践活动,为预审审查员提供较多的观摩、实操及培训机会,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活动。实践点联系人协助预审审查员了解实践点单位创新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近距离与生产、科研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指导企业创新发展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实践活动安排:每年拟开展1-2期实践活动,每期活动时长1-2周。

  (三)经费保障:实践点工作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四川保护中心承担。

  三、征集流程

  (一)组织申报

  1.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6日。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递交至四川保护中心预审窗口或以电子扫描件方式发送至service@scippc.cn。

  (二)审核认定

  四川保护中心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申报单位所属产业领域、研发实力、地域分布和行业布局等因素择优选择。入选单位名单将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成春、关山威

  联系电话:028-62075160,028-62075135,15984686937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窗口

  

  

  附件:预审审查员实践点单位申报表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员实践点单位申报表.xls